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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阮德顺、李腾腾2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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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系21建工扩招班阮德顺、李腾腾两位同学,自入学以来未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教学活动,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拟予以退学处理,现公告如下:

    阮德顺,学号:2110060106,21级园林扩招班学生;李腾腾,学号:2110020124,21级建工扩招班学生。经查,该两名学生于2021年9月入学,学制3年,截至目前已达到规定的高职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未能达到毕业要求。该两名学生长期未按要求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辅导员通过电话、QQ、短信等多种方式,多次联系两名学生本人,告知其毕业相关事宜、学业完成要求及学籍处理规定,但均未得到任何回复,无法与其取得有效沟通。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二)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及《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经建筑与园林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给予阮德顺、李腾腾两位同学退学处理。
    公告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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